遺產只想給孫「不讓媳婦拿」 律師曝2情況:抓大放小
財產該如何避免被媳婦拿光光?有網友提問,若父母已經將財產過戶到兒子身上,但兒子更早離開人間,父母能否將財產要回、不留給媳婦?對此律師也給出答案。
面對財產分配問題,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以2種情況說明:
【情況1】
父母已經將財產過戶到兒子身上,但兒子比父母提早「畢業」,要如何避免被媳婦拿走呢?
蘇家宏坦言,分產情況無法避免,只是媳婦拿多、拿少的問題。
因為父母親已經把財產給了兒子,兒子就是財產的所有人。兒子過世後,媳婦(兒子的配偶)就是當然繼承人,所以媳婦一定會分到遺產,「分多少就要看媳婦有沒有生小孩」。
如果有了孫子的話,財產就是媳婦跟孫子繼承,父母親完全拿不回來。如果還沒有孫子的話,媳婦跟父母親各自2分之1遺產分配的權利。
▼律師以情境假設,說明遺產分配狀況。(示意圖/pixabay)
【情況2】
財產尚未分配,父母畢業後財產變成遺產,兒子繼承遺產,但兒子過世後,媳婦還是自然就得到丈夫的遺產,有什麼方法可在父母在世時就規劃好父母的遺產是傳兒與孫,但不傳媳婦且也沒有媳婦的特留分呢?
蘇家宏分析,因為媳婦就是兒子的法定繼承人,這點是無法改變的,除非要將所有的祖產都給孫子,「但是這樣的做法是對兒子不太公平?孫子可靠嗎?又好像不太合理?為了不給媳婦有任何機會拿到財產,這樣做好像未必妥當?」
雖然仍有一些方法是可以提供做參考,不過蘇家宏特別說明,財富規劃永遠是要看每個家庭的成員,以及個性,還有內心的希望,做適當的取捨安排。
▼能透過信託、遺囑做好遺產規劃。(示意圖/pixabay)
1.運用信託
將一部分財產交付信託,受益人是孫子(或是兒子),信託期滿後把信託財產交給孫子,最終財產財產就會變孫子所有,自然媳婦就拿不到了。
雖然他益信託需要繳交贈與稅,但是信託跟贈與財產不同,在於孫子(或兒子)無法取走信託財產,必須要照著祖父母所設定的信託契約規範走。
例如:將房產設定信託30年,房產在30年間給孫子(或兒子)居住, 30年後再過戶登記給孫子。另一部分的財產保留養老用,也做信託,信託期間由父母當受益人,信託期滿再將剩餘的信託財產給孫子。
2.立下遺囑
明訂如果配偶在,就把所有財產(包括信託的受益權)留給配偶,如果配偶不在,把財產留給「孫子」。這樣就可以減少把財產分給兒子,媳婦就很難分得到了。
最後蘇家宏也提醒,財富傳承需要「抓大放小」,重點運用法律工具,確保財產大部分都由孫子、兒子享用就好,至少寫一份遺囑,多跟兒子與孫子相處,傳承看不見的財富,把重點放在兒子與孫子未來能珍惜所傳承下來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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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