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歲父罵女兒不孝 私賣養老房籌藥費 律師曝「補救」關鍵
「養兒防老」這句話耳熟能詳,但子女私自變賣父母的房子,該如何是好?根據律師蘇家宏的觀點,必須拿捏法律中的「眉角」,包括釐清產權歸屬等,否則將承擔老年無房可住的風險。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舉例說明,一名高齡95歲的爸爸,居住的55年透天厝被人上網招售,總價1398萬元、吸引多組賞屋客,事後得知是女兒私下想賣,急得驅趕看房人士,還痛批女兒行為很不孝。
這名爸爸養活一家七口,房子留其中一名子女,但握有房屋所有權的子女想賣掉,理由是媽媽住院需要更多開銷,才想變現用來支付醫療和看護費用,還承諾不會讓爸爸流落街頭。
針對上述情況,蘇家宏從幾個面向分析,認為這名爸爸雖然令人同情,但從法律面來看,民法上不動產所有權認定採取「登記主義」,在地政機關上登記為何人所有,因此這起事件中,女兒是法律上認定的不動產所有權人,當然有權決定房子去留。
▼家庭糾紛,不一定能靠冰冷的法律解決。(示意圖/pexels)
蘇家宏指出,如果爸爸是「現使用人」(缺乏書面契約如租賃、使用借貸等),想進入房屋還得取得所有權人同意,但因事件看起來是大家都能使用的房屋,並非爸爸單獨安排給女兒使用,若房仲受到所有權人委託,原則上進入屋內不會有民、刑事責任問題,不構成無故侵入住居。
他提醒,這名爸爸主張房子是自己的,或許能透過不肖條款撤銷贈與或是主張撤銷贈與,藉此拿回房子,但房子如果登記在媽媽名下,或是媽媽賣給女兒,以上兩種方法可能就會失效,即使爸爸主張借名登記,也只能向三女兒提出返還房地的訴訟,但在訴訟結束前,除非向法院聲請假處分,才能禁止三女兒過戶房地,但也需要足夠的擔保金。
蘇家宏總結表示,有些事情不是透過法律就能解決,在這個案例當中,倘若執意賣房救母,或許媽媽的醫療費問題解決了,但和爸爸的關係也會完蛋,因此關鍵在於家庭關係,要思考如何修復才能改善問題。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