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想跟他「租地種電」全家2派戰翻 過來人勸:別短視近利
根據行政院介紹,為了因應國際減碳趨勢、提升台灣能源自主,政府自2016年5月啟動能源轉型,以減煤、增氣、非核、展綠當作發展方向,政府帶頭倡導綠能也催生相關商機,其中就包括「種電」業務,就有民眾分享祖傳的土地被廠商提議租借種電,因意見歧異差點鬧家庭革命,意外掀起話題。
「種電」是指在閒置空間建設太陽能發電板等設施進行發電,大致分為三種類型,除了在自家屋頂擺放太陽能板的「屋頂類型」,還有將太陽能板安裝在土地的「地面類型」,以及設置在魚塘、水庫等「水域類型」,根據某些綠電業者說法,種電不僅能產出環保綠電,還能幫助創造額外收益,可謂是雙贏的方案,但看在某些地主眼中卻不見得如此。
民眾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文表示,家裡擁有3甲面積的土地,廠商要求租借種電,但家人有些支持有些反對,雙方吵到快要翻臉,因此好奇這種做法對地主有何好處?
文章吸引網友留言,但普遍都奉勸原PO家裡別貿然嘗試,有人表示「如果好賺怎麼會輪到你們?」、「20年後廠商倒閉,滿地太陽能廢料,多幾本合約也不夠清」、「我本來也想買地種植+種電,但是發現洗劑是有機溶劑會破壞土地,就直接放棄了,短視近利的事不幹,做這件事根本禍害後代的人」、「做綠能設備才不會管你是否禍延子孫....商人逐利」、「簡單的小問題,約期滿太陽能板誰處理,太陽能板到壽都數十年後的事了,那時跟你簽約的公司,還持續活著嗎」。
另有內行人提醒原PO表示,「種電後區域整片農地基本就毀了,農地沒農用還得負擔地價稅、土增稅,倘若堆置廢棄物將來處理也是可觀金額,萬一廠商跑路還可能被政府連帶開罰」。根據該網友建議,如果家人執意種電,最好的辦法就是要求廠商買斷土地,一次把3甲地買回去慢慢種,才能避免上述麻煩。
不僅如此,還有民眾分享見聞表示,「看過草屯70歲老人,投資太陽能700萬,7年後血本無歸,現在到處借錢度日。」儘管沒有透露賠錢原因,但言下之意似乎與綠電業者跑路有關。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