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僑仔注意!想更正編定建築用地 申辦3條件必看
2023/06/13
12:01
EBC地產王
農地建物為了活化價值,有些人會申請更正編定成建築用地,根據台中市府說法,只要不是在建築用地、屋齡滿足一定條件者,攜帶房屋謄本、戶口遷入證明等文件,經勘查確認有合法建築後,都可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
台中地政局表示,申請更正編定建築用地,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 非都市土地
2. 屋齡超過50年,坐落土地不是建築用地
3. 編定公告之前,已經符合「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相關規定,因編定錯誤或法令規定可以改編編定
只要符合條件,申請者持有效的證明文件,即可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
台中地政局提醒,申請更正編定,還有以下兩個要件:
1. 編定前要有文件證明建築合法
2. 經實地勘查確認建築合法
官方將審核民眾提供的文件,是否符合「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相關規定,後續會勘確認合法建物範圍,通報市府核准後才會受理,因此符合資格者務必備妥文件,自行到轄區地政事務所辦理。
▼台中地政局表示,必須符合非都市土地等條件。(示意圖/pexels)
一般農業區內,編定公告前原已有合法住宅建物,但卻編為農牧用地,申辦更正編定為建築用地,可檢具以下4種文件之一:
1. 房屋謄本、建築執照或建物登記證明。
2. 戶口遷入證明。
3. 完納稅證明。
4. 繳納自來水或電費證明。
大甲地政事務所主任楊政儒提醒,辦理更正編定過程,屋齡以及用途要特別注意,例如農牧用地更正編定,台中市非都市土地於民國69年6月公告確定,但與內政部認定合法建物的時間點不同,後者針對「田」地目的土地,合法建物認定時間為62年12月24日以前興建,用途還必須是住家,意味著農舍、禽舍都不符合更正編定要件,民眾務必多加留意。
(封面示意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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