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直民宅被吞掉!律師點名「這票人」:全都告才夠賠
中山區大直街94巷的新建案「基泰大直」7日發生嚴重工安意外,波及周邊7棟民宅,暱稱「黑心律師」的楊姓律師則直言,後續的法律問題很多,受災住戶未來不只要對基泰建設提出賠償,也要將「這些人」列為共同被告,才有辦法確保賠償足夠。
基泰建設位在「基地大直」的建案因施工問題,導致附近民宅傾斜,甚至有一棟建築嚴重下陷,一樓直接變成地下室,景象怵目驚心,目前預防性疏散撤離的戶數為197戶、367人,收容安置329人。
黑心律師則在臉書發文指出,後續的法律問題很多,除了「傾斜下沉那棟民宅」必須拆掉重蓋,基泰正在蓋的那棟建案,恐怕也有傾斜下沉,需要拆掉重蓋,「即使在建築法令免拆範圍內,若不拆掉重蓋,也沒人敢買吧!」
▼「基泰大直」不僅導致鄰近民宅下沉,自身基地也塌陷。(圖/東森新聞)
至於除了這兩棟,其他遭波及的民宅,必定也有不同程度的傾斜下沉,很可能也必須拆掉重蓋,「即使在建築法令免拆範圍內,也會有巨額損害賠償」。
黑心律師建議,住戶未來可以對「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該公司雖然是上巿公司,但不知現在的資產負債剩多少,只賠1棟當然夠,但從上述推論可知不只要賠1棟。
因此,未來不只要告「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也要將該建案的「負責人、建築師、結構技師…等人」列為共同被告,而本案已陳情多次,表示政府也有過失,也可以將「臺北巿政府」列為共同被告,這樣比較確定夠賠。
▼律師建議,住戶除了向建商索賠,也要連北市府一起告。(圖/東森新聞)
不僅如此,住戶們也可以對該建案的負責人、建築師、結構技師…等人提起「刑法第353條毀損建築物罪及第354條毀損罪」的刑事告訴,雖然上述罪名只罰「故意」不罰「過失」,但本案已陳情多次,他們早就「明知」民宅已有怪聲及裂痕,仍沒其他作為,仍繼續挖繼續蓋,「容忍」民宅繼續有更多怪聲及裂痕,所以有毀損建築物的「未必故意」,仍可能構成上述罪名。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