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山區的大直民宅7日晚間發生傾斜塌陷的事故,多達400多人有家歸不得,民進黨議員許淑華就指出,柯文哲市長任內將法規修改為,當遇到鄰損案件時都發局只需要通知建商及監造人「自行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導致建商可以球員兼裁判,要求他出面說明,並認為蔣萬安市府應在一週內重新修訂鄰損鑑定SOP。
市議員許淑華指出,過去在郝龍斌市長時代,若台北市發生如這次基泰大直案的鄰損爭議,會由市政府都發局會同受災戶、建商及監造人辦理會勘,共同勘查損害情形,並由市政府依據情節輕重,決定列管或勒令停工。若住戶仍有疑慮,也可再自費申請鑑定。當時的規定中,市政府肩負起了勘查與替民眾主持公道的責任。
但在柯文哲市長任內,卻修改鄰損鑑定規範,讓都發局碰到鄰損案件時得以減輕責任,只需要通知建商及監造人「自行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導致建商可以球員兼裁判,自行認定鄰損及安全性,也就是此次基泰大直案,為何周邊居民會收到「都發局回覆不予列管」的主因。
▼市議員許淑華質疑,為何過去會修改法規,讓建商可以球員兼裁判。(圖/翻攝自許淑華臉書)
她認為基泰大直案發生至今,柯文哲前市長都不曾正面回應,「為何他修改鄰損鑑定規範,讓建商得以球員兼裁判,使小市民權益受損卻求助無門?」。她也認為並要求蔣萬安市府,應該在一週內,制定新的鄰損鑑定SOP,強化外部監管機制,例如:當有鄰損爭議時,由建方會同監照建築去認定,加上第三方專任技師簽章認定,或是仍由市府辦理會勘、委任專業技師出具鑑定。
▼許淑華要求柯文哲出來說明,為何會讓建商球員兼裁判。(圖/翻攝自許淑華臉書)
她也支持蔣萬安市長動用公權力,研議採公辦都更方式,以最快的速度,協助住戶重建家園,但對於公辦都更,她公開強力要求蔣市長,必須請法務局研議:是否能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1條》中詳列的「15種不良廠商事由」為基礎,將基泰建設列為不良廠商,也就是「黑名單」的意思。若符合不良廠商規定,市政府招標機關應該將基泰在政府採購公報上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使基泰受停權處分,排除在「公辦都更」投標廠商名單之外!
▼(圖/翻攝自許淑華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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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