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要求「窗邊別曬內衣褲」合理? 過來人這樣說
社區大樓通常有管委會,但管委會的規定有時常引發住戶爭議。有網友抱怨,住處沒陽台,所以將衣服曬在窗邊,之後管委會卻公告「不要在窗邊曬內衣褲」,令她不禁質疑管委會「管太寬」。
一名網友在論壇Dcard上發文,表示因為目前的住處沒有陽台,只有窗戶,所以平日會將洗好的衣物會曬在窗邊。沒想到近日看到社區管委會發出的公告,限制住戶曬衣的地方:「請住戶不要將貼身內衣褲晾掛在窗戶透明玻璃面,除有礙觀瞻,也影響社區容貌」,公告中還有「大家發揮愛家的心共同努力」等字句。
▼原PO表示因為住處沒有陽台,因此之前會將洗好的衣服曬在窗戶旁,沒想到卻引來管委會的關注。(示意圖/取自pixabay)
這份公告讓她不滿又無奈,認為管委會未免管太多:「我家又沒有陽台,只有窗戶,怎麼還不給曬了!是不是管太寬了?覺得公告挺莫名其妙的」,也想問問其他住在社區大樓的網友們,該如何處理這樣的狀況?
此話題引發眾多網友留言討論,不少網友認為管委會確實管得太多:「管這樣會不會管太寬? 公寓法裡面只有提及管委會的權力範圍在公共區域,不應該這樣無限上綱吧,以後會不會規定大家的窗簾要統一顏色,星期幾穿什麼顏色的衣服 什麼時候才能拿垃圾出來 才不會有礙觀瞻 畢竟有礙觀瞻是自我主觀對吧? 房子也是我們自己買的,我們就是屋主,我們買了房子卻不能曬衣服在我們認為合適的地方?」、「請妳家社區管委會不要多管閒事」、「如果有烘衣間,那這規定我覺才合理」
▼管委會貼出公告,禁止住戶在窗邊曬衣服,讓原PO感到被針對,因而十分不滿。(示意圖/取自pixabay)
還有網友從法律層面分析,認為這種社區規範條文並沒有強制力:「社區條例不可以凌駕法律,有的社區就是要等到被人投訴了才放低姿態」、「認真回,以法律來說的確不能完全管到你住戶陽台」、「退一步說 曬衣服在哪裡 應該不影響誰的 『利益』與影響誰的『生活環境』我記得很多類似案例,通常都是管委會敗訴」。
但也有網友提醒,雖然法律上原PO絕對沒問題,但社區人數眾多,也需要注意一些人情世故和分寸:「以法律上你是站得住腳的,但以人情面來說,如果不配合很容易被針對,如果自己是租屋,他們跟屋主抱怨的話,你很有可能被趕走的」「要晾曬最好晾低一點,用其他衣物遮擋,或離窗邊一段距離晾曬,不然看過整件內衣直接正面貼在玻璃窗上曬的,隨便走過一個路人都看得到,真的很醜」。
(封面示意圖/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