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留遺產給手足!單身族卡「特留分」懊惱:寧願捐出去
如何不讓遺產,落到討厭的家人手裡?不少人抱持「不婚主義」,單身、膝下無子女,過著無拘無束的自在生活,不過也會擔心,自己過世之後,打拚半輩子存下的財產,會被平時沒聯絡、感情也不好的家人瓜分,對此律師也給出建議。
一名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 A你的Q」表示,自己未婚、沒有生子,父母親也已經不在,不過他名下有一間房產,好奇他過世後,房子是否會由兄弟姊妹繼承,無奈的說「我不想讓手足繼承,寧願捐出去,都不希望手足繼承!」
▼網友好奇,不婚不生遺產該如何處理。(示意圖/pixabay)
不過,根據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大多數網友都認為難以避免,紛紛建議「直接賣掉享福」、「貸款以房養老,爽爽過老年生活」、「立遺囑,死後捐給公益團體」、「換成地上權的房子,就會回歸政府或建商,也不用擔心繼承問題跟年紀大不好租房問題」、「很多養生村,飯店管理模式,也有配合醫療,如果把房子賣掉,去找這類型的住,感覺比住安養院好」、「信託也可以,只是信託比較複雜」。
意外的是,許多網友也對此感到好奇,感嘆「特留分有夠不合理」,並開玩笑說「先轉到我名下,我幫你保管」、「把我連絡方式給您,後事幫您辦,但是財產歸我」、「有缺女兒嗎」、「可以便宜賣我嗎,謝謝你」、「還是你願意跟我結婚?」
▼律師提醒,若想對抗特留分,遺囑是關鍵。(示意圖/pixabay)
鴻邦法律事務所陳郁婷律師則指出,若和法定繼承人感情不佳,甚至到撕破臉的程度,可以預立遺囑,指定遺產繼承人,或是捐給公益團體。如果想讓法定繼承人連特留分都拿不到,則可舉證對方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如許久未往來、不聞不聞、造成精神痛苦等,讓對方喪失繼承權。
至於以房養老部分,則關係到合約如何簽訂,若是將房子抵押給銀行,每月領取費用,房子所有權人仍屬於申請人,申請人身故後,房屋依然會成為遺產,法定繼承人支付銀行已借款項及利息,就能贖回房產,除非沒人要接手處理,房屋才會歸銀行所有,這時就需要搭配遺囑,才能避免房屋所有權落入法定繼承人手中;但有些機構也推出「活多久、領多久」的方案,會終身按月給付固定生活費,沒有年限,若申請者往生,房子則會為機構所有。
而不論是信託,或是以房養老,最好還是要搭配遺囑,建議民眾想分配遺產,又不想被特留分綁住的話,要盡早處理,並請專業律師協助。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