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規定「晚上10點前要到家」!他加班晚歸竟被鎖在門外
在簽訂租約時,除了租金支付日期等主要事項,有些房東還可能會規定一些水電費支付方式、是否可養寵物、能否開伙等生活細節。然而,近日新加坡一名房東列出的一份租屋條約引發網友們熱議,原該份條約中鉅細靡遺了列出了許多規定,例如房客必須在晚間10點回到家,除了週末和假期之外,白天都必須出門不可待在租屋處、還不能在房間工作,此外,如果房客要在房間內幫筆電充電,每個月要另外支付約台幣200多元(10元新幣)的費用等,如此繁瑣的規定,令不少人大開眼界。
綜合外媒報導,這則奇葩的租約規定發生在新加坡,該名房東在新加坡裕廊西以每月約新台幣1.6萬元(750元新幣)出租組屋單位的房間,其中還列出共有14項的租屋條約,被新加坡網友貼上臉書後廣為流傳。相關規定包括:房客必須在晚上10點前到家,每晚10點半會鎖門;早上8點到下午5點必須出門,只有週末和公共假期例外;房客不可以在房間工作,不能影響小孩讀書或其他人的安寧;不能在房內吃東西、放甜食;每週要打掃一次房間與廁所,且打掃前後都要拍照,並把照片發到WhatsApp;洗完澡要擦乾地板,避免他人跌倒;廁所與客廳區域地板不能有頭髮等。
此外,房東還規定房客每星期只能用一次洗衣機,內衣褲必須曬在房內,避免散播晦氣;房間內禁止吸菸、禁止訪客;要節約水電,不能開冷氣,房客搬走要提前1個月通知;在房間內手機充電免費,但如果要幫筆電充電,每月還必須額外支付約台幣217元(10元新幣)充電費。
▼該租約中規定,房客不可在房間內幫筆電充電,否則需要另外額外支付約台幣217元(10元新幣)。(示意圖/取自pixabay)
該網友還提到,雖然自己平時下班後,大約8點至9點能回到家,但還是有兩次因為加班,到家時間超過房東規定的10點,結果真的就被鎖在門外。他也透露,自己是入住2個月後才拿到這份更新的租屋條約。據了解,房東是一名70多歲的女性,因為認為他在房內使用筆電導致耗電過多,才提出這些要求。雖然房東的兒子和媳婦遞交新租約時也坦言,知道筆電並不會耗那麼多電,但他們也愛莫能助,仍必須按照母親的規定來做。
▼對於這份規定瑣碎的奇葩租約,網友們都感到十分錯愕。(示意圖/取自pixabay)
這些嚴格租屋規定很快就在網路上傳開,許多網友都對這些奇葩規定感到錯愕和不滿,網友們認為其中以限制出入時間與充筆電須額外付錢最令人無法接受。有網友表示,若自己遇到這種龜毛的房東,一定會設法盡快搬離,還有人問原PO.是否能透露具體地址,讓租屋的人能避開這名要求多如牛毛的房東。
(封面示意圖/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