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由要買家實登少報70萬 眾人急勸:千萬母湯
2023/04/28
15:54
EBC地產王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表示最近看中某間中古屋,有意買下,但和屋主洽談時,對方卻以「為這間房子是兩個月前透過法拍購得,不想被扣稅」為由,要求他買下後實價登錄的價格要少報70萬,讓他大惑不解,因此發文求助有經驗的網友:「我要注意什麼嗎?」
但眾人看到原PO的敘述,一面倒都勸他不能答應對方,因為屋主的要求只對,對原PO並沒有不但在換屋時造成自己的房價上的損失,恐怕在法律上還可能惹禍上身:「不建議這麼做,這代表你要換屋的時候,帳務上你會增加70萬的收益,但是這70萬是你的的成本」、「少報的70萬的稅未來是你要付的」、「現在的時代已經不是雙方講好就好了唷,銀行端、實價登錄等,都可以提告的喔」、「注意不要同意,這偽造文書,刑事罪」、「依法…不行,現在要降低成本有太多方式了,這個是最爛的方式!應該是菜鳥投資客」、「如果到時候房子發生問題,他不願意處理,你們發生糾紛,他只要威脅你、要告你,你怎麼辦?不要讓自己受累,有問題的房產,不要出手」、「簡而言之,除了犯法之外,他減稅你加稅,成本轉嫁到你身上」、「注意被抓到要罰款甚至判刑,而且就算沒被抓到,以後你若要賣房子,變成你自己的成本降低、利潤高,繳稅比較多」。
根據依新修正的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規定,若實價登錄申報價格不實,可按交易戶數每戶最高處罰15萬元;經處罰2次仍未改正,並可加重處罰至100萬元。另申報人亦將依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移送檢調偵辦。
(封面示意圖/取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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