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房貸負擔率 僅4縣市達「合理負擔」北市依舊最辛苦
內政部發布112年第1季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41.19%,較上季增加0.94%,也比去年同期成長2.84%,變動幅度趨於穩定,房價負擔能力維持「偏低」等級。六都當中以臺北市房貸負擔率最高,但本季同樣較上季減輕1.56%,已連續兩季下降。
內政部表示,本季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較上季增加2.12%(由850萬元升至868萬元),使負擔率增加0.85%,而且受到五大銀行購屋貸款利率於3月升至1.985%,支付房貸金額增加,促使負擔率增加0.48%,但因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同時上升0.99%(由88.45萬元增加至89.32萬元) ,使負擔率減少0.39%,綜合上述結果,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季增0.94%,主要為中位數住宅價格及購屋貸款利率上升所致。
▼六都當中,仍以臺北市的房貸負擔率最高。(圖/內政部提供)
有關本季六都房貸負擔率,臺北市房貸負擔率64.50%最高,但已連續兩季下降,較上季減輕1.56%;新北市為54.13%,較上季上升1.03%,均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等級;臺中市為48.08%,較上季上升1.55%,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等級;臺南、高雄市以及桃園市則分別為39.96%、38.83%及33.88%,較上季分別上升0.74%、0.07%及1.07%,均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嘉義縣、嘉義市、屏東縣及基隆市為「可合理負擔」等級,其他縣市為「略低」等級。
內政部提醒,購屋貸款為長期支出負擔,民眾在購屋時仍須審慎評估整體利率調升對於未來還款負擔的影響。修正後平均地權條例已於7月1日施行,包括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嚴懲炒作行為、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及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等,未來將持續辦理穩定房市相關業務,務實推動各項改革,並持續關注各區域房價變動情形。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