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屋主喊「售後短期回租」該答應? 過來人勸:延後交屋較單純
一名網友發文求助,表示屋主稱有資金調度和居住的需求,希望成交後原PO可以「短期回租」給自己,讓他不知是否該同意。內行人認為此法風險大,不如改「延期交屋」較單純。
有網友在論壇PTT的home-sale板上發文求教,表示自己近期有意買房,但看屋時,屋主提出希望「售後短期回租」的要求,稱需要先賣掉該棟房子,拿到款項,才有錢簽約買下一間房屋,因此和他商量,如果雙方成交,希望在交屋後能「短期回租」,並承諾「租約到期日可以明確界定(就是下一間房屋簽約完成的時間)」,也可以押一筆尾款。
對此提議,原PO感到相當猶豫,因為自己買房的需求也是自住,若接受此提議,等於買房後卻不能馬上搬入,不確定是否該接受,因此發文徵詢網友們的建議:「如果買方是自住需求的話,大家會接受嗎?」、「倘若接受又可以怎麼保護自己呢?」
▼原屋主稱自己有資金調度和居住需求,希望原PO若買下後能同意「短期回租」給他。(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取自Pexels)
此案例引發眾多網友留言討論,雖然有少部分網友認為,這樣的做法有前例可循,只要把租賃契約的條文訂清楚「就是當房東幾個月而已」,應該沒有太大問題。但也有經驗的卻勸原PO不要輕易同意,認為這樣做暗藏風險又麻煩,並指出有3大可能產生爭議的地方:「房子不是他的了,你覺得他會愛惜嗎?」、「交屋的時候屋主房屋不清空,傢俱後面有壁癌漏水你也看不到。到時候你履保錢都撥款,只剩兩個月的押金怎麼和原屋主談?」、「退租後才發現屋子有問題誰要負責?」、「如果租約到期不搬怎麼辦?」也有網友直言,交屋後再回租給屋主後續有太多可能產生爭議的地方,最好請屋主自行另覓租屋處。
▼網友們建議,「售後回租」不如「延後交屋」比較單純。(示意圖/取自Pexels)
至於如果真的很喜歡這個物件,網友們則建議與其同意屋主的「售後回租」提議,不如和屋主談「延後交屋」,整體狀況會更單純,對自己也比較保障「延後交屋比較單純。變動的價金要談妥」、「真的很喜歡這個物件的話,寧願延後交屋也比售後回租好」。
(封面示意圖/取自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