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掏300萬「要他扛千萬」high喊共同持有 網勸:大器不是用在這
一對情侶打算步入婚姻,並規劃在新北市買房,不過雙方經濟能力懸殊,男方擁有近千萬存款,女方手頭只有1百多萬元,卻要求一起掛名,讓男方覺得自己根本成了冤大頭,非常鬱悶。
男方在「匿名公社」表示,自己今年40歲,女方37歲,目前看中一戶總價1300萬的兩房全新大樓,女友建議一起出資、共同掛名,這樣對雙方都有保障。
▼情侶想一起買房,男方糾結出資問題。(示意圖/pixabay)
女友願意將自己150萬元的存款,全部拿出來當作買房基金,同時希望他能拿出850萬元當作頭期款,如此一來只需貸款300萬元,未來兩人平均分攤,每個月負擔不到1萬元,可以說是非常輕鬆。
不過,原PO馬上發現不對勁,「她所謂的非常輕鬆,是要我拿出850萬的前提下!」認為自己總共要付出將近千萬元,女友只要負擔300萬元,根本是天差地遠,對他而言十分不公平,「雖然說男人要大氣一點,但我心中總是快樂不起來!」
▼網友提醒,產權若共同持有,要明載出資比例。(示意圖/pixabay)
有網友則認為,原PO存款高達千萬元,薪資水準應該不錯,乾脆自己出頭期款、未來房貸自己扛,房子單獨登記在自身名下,「婉轉跟她說,頭款全你出,但房掛你名,叫她150萬自己存起來」、「頭期款出個800萬,剩下的貸20年,每個月也不用花多少錢在還款,沒必要掛2個人名字」、「你都可以存近千萬了,還差她那150萬嗎」、「我會自己全出,貸款年限拉長,登記自己名字,這樣誰也不吃虧」、「要計較這個乾脆就叫她不要出」。
另外,也有網友提醒,產權若共同持有,可在契約上註明各自出資比例,日後若分手,再按出資比例直接分配售屋所得,「男人大器可以用在小錢,大錢應該要慎重,而不是讓你覺得被情緒勒索」、「如果有這種想法,就不要結婚了!因為婚後你會事事計較」、「可以按比例登記哦,找代書處理一下就好」、「人家也不是沒出錢,哪一天要分家應該也可以按比例分配,你也沒吃虧」。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