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還不想婚 準岳父要求「房掛女兒名」網急勸:不要做傻事
結婚是許多人買房的動機,該如何登記卻是門學問。有網友表示,哥哥會負擔頭期款和後續房貸,哥哥的女友現在還不想結婚,但女方父親卻希望房子登記女方名下,該怎麼做才好?
一名網友在論壇PTT上以「買房登記在未婚妻」為題名下發文,提到自己的哥哥約40歲,去年整年都忙著買房的事,已準備好頭期款250萬,預計2月交屋,房貸也核貸通過,後續每月約4萬房貸,也是由哥哥來扛。
然而,哥哥有一個小他9歲的女朋友,女方父親得知哥哥買房後.直接挑明希望該房要登記在女兒名下,哥哥雖然很確定想和女友結婚,但女方表示「會結婚、但現在還不想」。哥哥雖然覺得給女生保障沒問題,但頭期款跟後續的房貸都是哥哥出,加上又是哥哥的第一間房子,還是希望可以「共同持有」 或是婚後再單方登記也ok,但現在女方近期還不想結婚,準岳父又很堅持房子要登記在他女兒名下,隨著交屋的日期越來越近,目前還卡在不知房子該如何登記,想知道其他網友是否有什麼好建議?
▼原PO表示哥哥買下人生第一間房,頭期款和未來的房貸都是哥哥獨力負擔,但哥哥女友的父親得知後,卻希望該間房能登記女兒名下。(示意圖/取自Pexels)
對此,網友們則一致勸「不要做傻事」,認為女方都擺明了近期不想結婚,將來感情會如何發展真的很難說:「不要做傻事,結婚前房子登記在女方,跟潘仔沒兩樣,如果又沒結成就更慘」、「清醒點! 錢都你繳 還掛別人名下? 頭殼壞了嗎?」,還有網友提醒可能的情況:「她會結婚,只是"不一定/不想"跟你結婚,不要婚前就把房子登記給她」、「我前任也是講一樣的話『會結但不是現在』」、「建議不要,登記在她名下就是她的了,如果有婚姻關係就罷了,問題是你們目前沒有,而且現在放在他身上變成是婚前的財產,你要想清楚」。
▼網友們一面倒建議,原PO哥哥想給女友保障,等兩人婚後再給房產也不遲。(示意圖/取自Pexels)
大家都建議應該還是先登記在原PO哥哥名下,真要給女方保障,也可等確定結婚後再說:「房貸誰申請就等記誰的名字」、「避免人財兩失, 找個理由先登記在自己名下」、「頭期房貸登記最好同一人,就是登記自己」、「先直接登記自己名下,結婚了再說」、「婚後也可以再過戶你的持分給老婆,這樣未來投資較靈活」。後續原PO也回應,哥哥決定先和女友提登記結婚,如果女方願意先登記結婚,房產就共同持有,若不願意,哥哥會登記自己的名字。
(封面示意圖/取自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