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偉良/想不花錢改建老屋?攤開驚人成本 貪念終成一場春夢
長久以來,台灣的建築物只有在房屋所有權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拆除改建。因此,總的來說,如果建築物不是處在無法居住的狀況下,所有權人同意拆除的意願會比較低。
重建的費用包括拆除舊房的費用以及建造新樓的費用,這些費用非常昂貴。因此使得大多數公寓業主負擔不起改建的費用,因此縱在老屋非常老朽的情況下,也很難讓所有的公寓業主同意拆除重建。
老屋重建費用昂貴 都更條例帶來契機
都更條例的啓動帶來老屋改建的新契機,透過容積獎勵讓那些額外增加的住房單元可以被出售,以抵付當前業主的重建成本。
▼都更條例的啟動,為老屋改建帶來契機。(示意圖/EBC地產王張琬聆攝)
但是如果老屋的位置不方便,區域房價不高,就很難找到願意與老屋業主合作重建的開發商。
根本上來看,現在絕大多數民眾在改建上的心態都是:「不必花錢,能舊屋換新屋並且換回的室內坪數不減少,再加1個車位」。
但是,實際上可能嗎?
精算台北市改建成本 1坪換1坪很困難
以台北市為例,比較可能的情況是:老屋的已建容積率小於法定容積率,亦即老屋還有足夠可建的容積沒有用完,像使用分區為住3的法定容積率為225%,如果現在的建物是4層樓公寓,以建蔽率60%計算(較早期甚至沒有建蔽率的規定,則70、80%的建蔽率都有可能),那麼已經使用的容積率都已經到了228%(60%建蔽率*4*0.95樓梯間)、266%(70%建蔽率)*4*0.95樓梯間)、甚至333%(70%建蔽率*5樓*0.95樓梯間),再加上空地違建、屋頂加蓋,以致於其現存的真實容積大多超過了改建後(必須遵循)的允許容積率225%。
縱然以都更方式執行改建,獲得最高50%的容積獎勵,則改建後的最高容積率337.5%(225%*1.5),多出來可以對外銷售的部分為109.5%(337.5-228),這部分用來補貼改建的費用,其佔比為32%(109.5÷337.5)。
▼精算改建成本後,房屋售價將相當可觀。(示意圖/EBC地產王張琬聆攝)
以台北市當前的改建成本每坪30萬元(含拆除、重建、建築師設計、信託、利息、管理基金等),則每坪的改建成本達148萬元(30/0.32)*1.58(公設係數)。若改建期間還要提供租金津貼、違章補貼、建商利潤,那麼改建後的房屋售價更會高達每坪177.6萬元之多(148*1.2)。
所以,在台北市,以住宅區看,想在改建後內1坪換回1坪,在房價每坪180萬元以內的情況下,很困難。
屋主須調整心態 不切實際將成一場春夢
因此,若真的有心把老房子完成改建,屋主就必須調整心態,尤其是住宅區的房子,想「不必花錢,能舊屋換新屋並且換回的室內坪數不減少,再加1個車位」不切實際,尤其往後,營建成本只會看漲,改建後的分回勢必只會減少,不務實的貪念只會讓自己家的改建變成一場春夢。
畢竟,要改建的房子數量那麼多,真正能改建成功的只是少數中的少數,改建絕不是「廠商有求於我」,而是雙方協力始克其成,亦即改建會是一件雙方協力、互惠的工作,而正確的心態才是改建成功的基礎。
●以上言論不代表EBC地產王立場
(封面示意圖/EBC地產王張琬聆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