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孝宇/台灣騎樓沒比日本窄!卻亂到變行人地獄 問題在這2點
文/禾樂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主持技師 周孝宇
日前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只要有確保1.5公尺行人通行空間,地方政府可自訂是否開放騎樓停車。騎樓能否停車這項燙手山芋,中央將球丟給地方政府「因地制宜」。
騎樓是東南亞頗富特色的一種建築形式,為了適應炎熱多雨的氣候而在1樓設置柱廊式人行道的「半公共」空間,是一種有地方特色與實際作用的建築形式。但騎樓在台灣的發展卻因種種因素,形成了產權和使用權衝突,以及管理責任的灰色地帶:
▼騎樓是東南亞頗富特色的建築形式,在台灣卻有管理責任的灰色地帶。(示意圖/EBC地產王張琬聆攝)
騎樓公私特性相悖 無管理又缺乏取締
一、產權與使用權:
騎樓空間的建築物產權仍是私有(一般是登記在1樓住戶),但依據〈道交條例〉,騎樓屬人行道之一部分,必須開放給公共通行,此種公私相悖的特性,在商業繁榮的法定騎樓,1樓商店希望騎樓開放停車增加客源。
而在以住宅使用為主的私設騎樓,1樓住戶希望保障隱私性和增加使用空間,縱使政府有土地稅的減免,但騎樓常常變為1樓住戶的停車、堆放雜物空間,或直接裝設鐵捲門讓其變為室內空間的一部分。
▼騎樓高高低低難以行走。(示意圖/EBC地產王張琬聆攝)
二、規畫設計和管理責任:
騎樓做為公共人行道的一部分,但對於其高程、鋪面材質和夜間燈光的規範卻付之闕如,造成騎樓高高低低難以行走、材質光滑下雨天易跌倒,以及夜間未有照明設備易形成治安死角等管理問題。
因政府長期缺乏設置實體人行道,騎樓是行人通行的主要場所,但騎樓私有化問題嚴重又缺少取締的情況下,已讓行人無路可走,必須走上馬路與汽機車爭道,而讓台灣成為行人地獄。
騎樓通行問題的癥結點,還是因為政府沒有設置實體人行道,才會讓騎樓這個灰色空間的公私有衝突不斷。其實台灣許多的道路與歐美、日本比起來並沒有比較窄,但由於未妥善利用,形成許多空間的浪費和衝突。
▼台灣許多道路與日本比起來並沒有比較窄。(圖/EBC地產王張琬聆攝)
車道先瘦身 執法更確實
若要改善台灣的人行空間,政府必須大刀闊斧將街道重新設計,首先是車道的瘦身和縮減,將剩下來的空間設置實體人行道和汽機車停車空間,才能解決各種衝突。
另外,騎樓的管理規範和執法應該更為細緻和確實,明確定義規畫設計和使用管理規範,避免太多的「因地制宜」和管理單位的疊床架屋,讓民眾有明確可依循的指引。如此一來,騎樓可以是吸引人駐足的城市街道特色,而不是缺乏管理、衝突不斷的灰色地帶。
●以上言論不代表EBC地產王立場
(封面示意圖/EBC地產王張琬聆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