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洗澡遭電死!房東判賠487萬 二房東也慘了
民眾在租屋時,都要特別注意房東所附電器之安全性,以免發生意外,因為大陸上海就發生一起租客洗澡時,觸電死亡的案件。檢方研判郭姓男子,在洗澡時因遭到電擊而身亡,家屬認為問題就出在熱水器,一狀告上法院,案經審理,判決劉姓和王姓房東應賠償家屬1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87萬),嚴姓二房東賠償31.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9萬)。
▼上海發生一起遭熱水器電擊身亡的意外案件。(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東方網》報導,2019年郭姓男子和嚴姓二房東簽訂租約,租期1年,怎料,2020年5月4日郭男就被同住室友發現倒臥浴室,沒了呼吸心跳,蓮蓬頭還是開啟狀態,2020年7月3日,死因鑑定結果出爐,研判死因為電擊致死的可能性很大。對此,家屬認為問題出在屋內的熱水器,他們認為熱水器安裝不符合要求,才導致郭男意外身亡,對二房東嚴男,以及房東劉姓、王姓男子,提出157萬人民幣(約新台幣695萬)的損害賠償告訴。
▼法院鑑定後,發現熱水器安裝有瑕疵,導致本起意外發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對此,劉男和王男辯稱,他們雖是房屋所有人,但在出租房屋時並沒有安裝熱水器,他們還主張郭男因長時間使用熱水器導致安全問題,使用者也有過錯;另外,二房東嚴男則說,自己不是房屋的出租人和所有人,對房屋沒有管理義務,請求法院駁回原告之告訴。
▼最後法院判處三位房東,都應該負起損害賠償責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院審理後認為,在熱水器旁發現熱水器的購買收據,日期為2016年7月10日,根據習慣,一般人在購買後會即刻安裝使用,而二房東嚴男於2018年5月才開始承租該房屋,再加上,熱水器屬於出租房內日常使用的必要設備,劉男、王男提供了冷氣、洗衣機和冰箱,卻說未提供熱水器,難以採信,因此法院推定劉男、王男為該房屋所有人,也是熱水器安裝者。最後,法院判處被告劉男、王男共同賠償1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87萬),二房東嚴男賠償31.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9萬)。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