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不掉已經很可憐!建商理事長轟囤房稅:根本懲罰稅
「建商是生產者,都希望趕快把房子賣掉,賣不掉已經可憐了,還要被課囤房稅!根本就是懲罰稅」,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暨全陽建設董事長陳勝宏,今(25)日針對囤房稅2.0提出沉重呼籲,感嘆政府已經嚴打預售屋祭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如今「又狠K先建後售的我們,建築業沒有第3條路可走,該何去何從?」
行政院上週通過財政部提出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也就是俗稱的囤房稅2.0,改成全國總歸戶,也針對建商餘屋調高稅率,2年內餘屋調高到2~3.6%,2年後更提高到最高4.8%。
拿到使照開始課重稅 建商負擔沉重
「不動產業這幾年來很沉重,政策一波接一波,本來以為『死豬不怕滾水燙』,政府應該不會再懲罰業界了,沒想到卻又來了!」陳勝宏所指的就是囤房稅,強調建商是起造人,是新建房屋的生產者,待售餘屋是庫存而不是囤貨,該草案卻對拿到使用執照的新屋就開始課徵囤房重稅,相當不合理。
▼行政院上週通過囤房稅2.0法案。(圖/行政院提供)
「汽車還沒賣出去不掛牌,不會課稅;房屋蓋好取得門牌已經要繳房屋稅了,還要課囤房稅就不合理」,陳勝宏強調,「不動產業者負擔非常沉重!當然都希望趕快把房屋賣出去,結果賣不出去已經很可憐了,還要被懲罰課囤房稅。
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于俊明補充,財政部解釋起造人2年內囤房稅的寬限期為2% 起算,從取得使照的第1天就開始課,還把辦公室、廠辦都包含進去,「這不是寬限期,因為寬限期還利不還本,2年前後的差別只是『重』跟『更重』的差別」。
建商課稅標準等同投資客 感嘆被懲罰
尤其起造人生產新成屋一定會蓋到3戶以上,是為了增加房屋供給,與小量購買、找人頭規避的投資人,他們才是囤買房屋待售,卻被適用同標準,于俊明痛批,「這種修法,讓起造人比投資客還不如!」
▼作為起造人的建商,一完工的待售戶就須課囤房稅。(示意圖/EBC地產王張琬聆攝)
另外,《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嚴打預售屋,鼓勵建商先建後售,卻又祭出囤房稅,等同是懲罰先建後售的稅!陳勝宏感嘆「預售被打、先建後售又被懲罰,拿囤房稅來K我們,沒有第3條路可走,建築業何去何從?」
尤其政府標售的公有房屋賣不掉永遠僅課1.5%囤房稅,「為什麼建商要課到最高4.8%的囤房稅?景氣不好賣不掉,為什麼要懲罰建商?」陳勝宏呼籲,今天出面來要求政府不課稅,輿論一定會沸騰,「但要課稅請課得公平合理」,建議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作為起徵日,待售期2年內統一稅率1.5%、2~5年2%、5年以上才就一般稅率課稱即可,「屆時賣不掉的應該戶數也不多,被課重稅也沒辦法」。
打房反而墊高成本 房價落入惡性循環
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常務監事暨力麒建設董事長郭淑珍認為,囤房稅2.0一定會反映到房價上升,「政府一直打房是要控制房價,但現在把成本一直往上墊,根本背道而馳。」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暨昌益建設董事長楊玉全(左)與陳勝宏(右)一同現身記者會。(圖/EBC地產王張琬聆攝)
列席在旁的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暨昌益建設董事長楊玉全也指出,目前營建業現況就是找不到工人、缺工問題難解決,「政府一直加稅,希望我們降價,只是讓房價上漲的惡性循環」。
(封面圖/EBC地產王 張琬聆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