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繳十年房租被分手 才驚覺「男友是房東」
原來買房可以用騙的?一名女網友在Dcard控訴,與交往20年、有結婚共識的男友協議一同租房,在繳了10年的「房租」後無預警被分手,還威脅她搬出房子,結果某天在信箱找到貸款金額的信件,才驚覺自己被騙了,讓她無奈的問「我是幫別人免費繳貸款,繳完被踢掉了嗎?」
▼女子被交往20年的男友騙了房子。(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原PO表示,她一直都有買房的夢想,但男友以租房一輩子比買房還便宜為由說服她,於是兩人租了「號稱三房二廳一衛,房租2萬8千元」的房子,與男友一人繳一半的房租,多年來她只見過一次房東,還是近幾年才加房東的LINE,而且維修東西也不是房東本人修理,而是找廠商修繕,都要等很久才會來處理,傳LINE給房東表示「有很多棟房子,會叫外包的廠商來修理東西」,原PO也不疑有他。
直到交往的第12年,原PO工作要調單位,表示要退租,男友卻極力阻止她搬家,連分隔兩地都不願意,甚至早起載她上下班原PO才妥協,多年來男友以「與男房東私約會出意外」為由,拿現金給男友轉交給房東,用盡各種理由取信原PO,卻在交往的20年,男友突然嫌棄她,連存錢結婚的聘金都無預警消失,只以一句「情淡了」為由要與原PO分手,還要她搬離,直到某天在信箱發現拆封過的繳房貸帳單,貸款金額正是1萬4千元,正是房租2萬8千元「一人一半」的金額。
▼女子在信箱看到繳房貸的信,才驚覺自己是全額付款。(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原PO指出,這棟房子在20年前至少價值700萬,現在同地段與坪數更早已破千萬,類似中古屋也要1千2百萬,在她拒絕搬家後,男方還威脅她不搬家就要寄存證信函。在男方與原PO分手後,刪除她的臉書好友,在一個月內還立刻另結新歡,封面照換成另一位新女友的合照,看起來不到30歲,讓原PO感嘆,「男方已經46歲了,對一個男人46歲不算什麼,且還是有錢的男人,女人46就很吃虧了」,對未來不知如何是好。
▼女子發現這一切都是騙局。(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文章曝光後,有網友認為男方的行為是因為「男方不想跟女方長久發展,但又因為看到中意的房子想買,但怕提出分手一個人負擔不起,又臨時找不到心甘情願攤房貸的對象,所以才用騙的」,還有律師出面說明男方行為可能構成詐欺,建議原PO先蒐證,不要找男方談,再找律師向男方提告,否則時效會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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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