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房價讓不少人只能等著繼承長輩留下的房產作為棲身之所,然而若是有兄弟姊妹共同繼承,彼此之間對於房產該如何處置沒有共識,想保留自己的「家」難上加難,一名房仲分享過去曾遇到的案例,一名60歲的阿伯在繼承房子後,失聯已久的妹妹卻突然出現要求分財產,被迫賣掉自己的家。
女房仲陳燕在臉書上分享新人時期看到的實例,公司同事接下一個售屋案,屋主是60多歲的單身阿伯,要賣掉位在龜山區的老公寓。這間公寓原本屬於阿伯的母親所有,母親過世後阿伯繼承老公寓,沒想到中途卻殺出失聯已久的妹妹。
陳燕表示,這位妹妹是阿伯母親過去收養的女兒,養女長大成人後另組家庭,與養母已無往來,但養母過世後,養女卻收到這間老屋的稅單,發現自己也有繼承權,於是便鬧上法院逼老伯把房子賣掉分財產。雖然可以拿現金買下妹妹的繼承持份,然而阿伯手上根本沒有足夠資金,只好選擇賣房。
▼60多歲老阿伯繼承母親的房子,失聯多年的妹妹卻半路殺出爭產。(圖/好房網)
陳燕感嘆,老一輩人不懂法律,大多認為女兒沒有繼承權,卻不知道其實只是女兒們不計較,阿伯與他的母親更沒有料到20、30年沒見面的無血緣關係養女會來爭產,無視養育之恩逼哥哥在60歲高齡賣房,「60幾歲去租房子,房東願意租他幾年?也許不得已有一天就淪落到睡公園,老母親如果泉下有知,看到自己的兒子淪落如此,不知道做何感想?」
陳燕表示,雖然不能說妹妹的行為有錯,畢竟是法律賦予她的權利,但老伯與他的母親若懂得提早規劃保護自己,就不會淪落到老了之後,流離失所的處境。最好的方式就是母親在生前將房子贈與或是買賣給兒子,「法律保護的是懂法的人,如果沒有隨著年齡增長智慧,終究吃虧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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