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白發大財?他554萬標下法拍凶宅 3個月後2倍價拋售
內政部規定賣方持有產權間出現非自然死亡才構成「凶宅」,因此常見利用逢低買進再高價轉手的「凶宅洗白投資術」。近期台中市北區有間曾發生墜樓命案凶宅釋出市場,27年屋齡開價1180萬元,但賣家在今年8月才以法拍價格554萬元取得,不到3個月就想用2倍價脫手。
據查該7樓戶於2022年發生墜樓命案,隔年流入法拍市場,於8月9日執行第2拍,根據法院筆錄內容,揭示該物件有發生非自然死亡案件,即死者從建物陽台一躍而下,當場死亡,請應買人注意。底價498.4萬元,吸引7人投標,最終以554萬元拍定,坪數36.75坪,換算單價15.07萬元。
▼該法拍屋於今年8月以554萬元拍定。(圖/翻攝竑發不動產法拍屋)
3個月前標到凶宅 翻倍想賣全棟最貴價碼
孰料僅隔3個月,該物件竟在出現在售屋市場,開價1180萬元,是取得成本的雙倍以上,換算單價逾32萬元。《EBC地產王》查詢「樂居」實價登錄資訊,該社區近1年成交均價僅22.35萬元,歷史最高價為每坪28.31萬元,由此看這間曾列為「凶宅」的中古屋,一經轉手不只恢復行情價,一旦成功出售更將一舉躍上全社區最貴宅。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指出,該社區目前行情近2字頭,稍有裝潢或帶租約可望破2字頭,總價平均落在千萬元左右,甚至能低於千萬元,雖然屬於低總價好入手、好投資出租的物件,不過也因屋齡或屋況稍有抗性,此次售價偏高,勢必有議價空間。
賣方持有期間未發生 即不算法定凶宅
進一步觀察網路上該物件的售屋資訊,已未見曾為凶宅的「履歷」,原因就是內政部2008年7月發布的函釋,構成凶宅有3要件,首先是發生在賣方產權持有期間;其物是陳屍於主建物或附屬建物等專有部分,因此公共區域不會構成凶宅;第三是明定型態為「兇殺」或「自殺」,排除了意外死亡。因此即使命案發生在前年,但經過法拍「洗白」程序,接手的屋主持有期間未發生即不屬於「凶宅」。
▼同物件近期以開價1180萬元求售。(圖/翻攝樂屋網)
不過陳炳辰提醒,交易時隱瞞曾為凶宅,導致買方認為購屋後價值受損,仍有法院判例是即便非持有時間發生也應告知,可見凶宅有其擴大解釋的可能,因此較謹慎的房仲是整棟社區只要曾發生案件,不管是否為該戶別,也不管發生時間多久遠,都會在物件說明書上寫明。
值得注意的是,陳炳辰認為,實務上因為凶宅的資訊相對透明,即使物件經「洗白後」沒有註記在屋況說明書,市場通常也都會知曉,因此估計該物件的價碼相當具挑戰性。
陳炳辰也提及,國內房產價值高,隨著明智漸開,若非特別兇殘的案件,或事件發生年代久遠,倒也不一定下殺太多折扣,亦不見得損及社區價值,不少高價豪宅有過類似案件,價碼還是有撐,「國人怕窮不怕鬼,逐漸視個案狀況而定」,但要說增值空間大並不容易,不建議新手誤判情勢購置。
(封面示意圖/EBC地產王 張琬聆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