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幫女兒作保「房子被法拍」老媽媽保險金遭凍結急了 律師曝最壞結果
替人「作保」可能面臨連帶求償風險,一名女網友上網發問,自稱高齡的母親替女兒作保,因房子涉及債務遭到拍賣,還連累母親的保險金遭到銀行申請查封,擔心危及生活不知如何是好?儘管老婦人的處境令人同情,但律師得知後也搖頭,還梳理出最壞的結果。
女網友在臉書論壇「六張犁居民大小事」發文,自稱想找律師幫忙,主要是家人遭逢生計問題,原因是在南部獨居的老母親,高齡83歲的她因為幫女兒作保,連帶害自己的保險金遭到銀行申請查封,擔心未來沒有錢生活,因此才上網諮詢意見。
原PO並未透漏母親有幾個女兒,無法確定作保對象是誰,但強調女兒連累母親的資產遭到查封,原因來自發生在1999年的921大地震,天災讓房子出現問題,同時女兒也因無力償還銀行貸款,房子最終遭到拍賣,後續處於負債狀態,由於母親是擔保人,但近日突然遭到銀行申請查封保險金,但這筆錢原本是在美國的兒子專門寄回家裡的生活費,老人家省吃儉用才拿去買保險,因此很怕賠上老本並且影響生活。
文章吸引網友留言,眾人紛紛提供對策,有人建議要在期限內提出「強制執行異議狀」,也就是主張查封保險會損害生存權,要求法院依據社會成本比率原則判處不得執行,或是按照收入比例酌情減免,還有人建議找立委或議員陳情,網友看法不一。
▼原PO透露,老母親的保險金遭到銀行申請查封。(圖/翻攝六張犁居民大小事)
不過義理法律事務所律師莊勝榮表示,法律考量情理法,避免影響債務人的基本生存權,將強制執行薪資的上限,明確為薪資所得的三分之一,也就是只保留三分之二給債務人,例如月收入6萬元,依照規定每月只留4萬元給予生活,但原PO的母親並不適用規範,原因是老婦人已經退休,而且遭到凍結的是保險金,一旦面臨債權人申請假扣押,最壞的結果就是進行全額賠償。
此外根據法規會的資訊,債權人若依照強制執行法的規定,可以扣押保單上所有一切權利,例如透過法院的扣押命令,禁止債務人領取保單上各種權利或約定的保險給付,包括禁止債務人持保單為貸款、解約或變更,或領取滿期金、還本金等,同時保險公司也不可以對債務人給付。換句話說,也就是要保人保單的權利會全部被凍結。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