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行政院推出「300億元租金補貼」,今年7月再推2.0版本,申請門檻降低至18歲以上,主打「免附房東身分證號」、無資料者可用切結方式申請等。看似放寬的政策,實則引發不少租屋糾紛,崔媽媽基金會告訴媒體,「短短2周就有百件諮詢求助」,房東「直接表明不給申請」或「變相續約讓房客申請失敗」,甚至冒出「假合約、真詐領補貼」。
房東阻擋申請 投訴案變多
租金補貼政策進入第2年,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表示,「7月3日開放租金補貼2.0申請,短短2周,我們就接到100多件的求助,其中有一半是房東直接表明不給申請,另外有近30件是願意續租,但不簽新合約。」
雖然今年政府推廣「不用身分證字號和真實姓名」只要有租約就能申請,但不想曝光的隱形房東,索性直接表明不租;另有不少去年申請補貼的租屋族,今年再補新約時就踢了鐵板,有的房東不想續租,有的「變相續約」,例如用LINE告知續約,或在舊合約上備註「續約1年」,讓房客拿不到新的書面合約申請租金補貼。
「雖然在法律上舊合約備註或通訊軟體約定都屬有效租約,但政府以形式書面審查,沒有完整的租期,就不符合申請資格。」曹筱筠解釋。
▼曹筱筠表示,今年申請如無法向房東詢問房屋住家稅籍,也可以至地政事務所查調第二謄本。(圖/崔媽媽曹筱筠提供)
另外,今年仍有零星「房屋稅籍」問題。雖2.0版本「不需要房東同意」,但租賃房屋必須「具房屋稅籍,且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所載全部或部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想申請租補,仍需詢問所有權人,也就是房東,或可至地政事務所查調第二謄本,了解房屋用途是否為住家、宿舍、農舍。
對於無房屋稅籍的違建,房客可檢附水電費帳單或請當地村里長簽署居住證明,再由房客簽定切結即可辦理。「有個案反映,里長不想開證明,我們也向多位里長了解狀況,有的回應不知道有這個政策須協助,有的說『他不是我的里民,沒辦法開』,有些則是不想干涉里民和房客的私事。」曹筱筠表示,里長們對於違建大多都睜隻眼閉隻眼,甚至不知是違建,一旦開出居住證明,等同坐實違建的事實,里長怕日後被拆除與里民結怨。
新版租金補貼政策不用提供房東個資,因不須確認出租人身分,而衍生租約真偽難以核實的灰色地帶。曹筱筠說,租屋市場常見出租人非房屋所有權人,若出租人未於租約上填寫身分證字號,且姓名又與房屋所有權人不符,政府根本就無從查核租約的真實性,卻仍核發補助,這無異是鼓勵民眾造假租約,詐領補貼,「當初基金會和其他民團就反映過,這項放寬條件只會讓租屋市場更混亂,但政府似乎沒聽進去。」
拒絕租金補貼 房東出絕招
媒體採訪調查發現,確實有屋主將自住的房子,提供親友的小孩申請補貼,親友小孩也並未有承租事實,疑似自產假合約,詐領補貼;也有民眾分享,有租客只付了第一個月的租金加上押金租屋,然後就去申請租金補貼,並且再也沒繳過房租,房東也沒辦法馬上趕人,必須提起訴訟才能強制收回屋子。
▼300億擴大租金補貼政策需要提供房屋稅籍資料和建物用途,崔媽媽基金會製作自核表,輕鬆了然是否符合申請規範。(圖/崔媽媽基金會提供)
曹筱筠表示,面對申請租金補貼衍生的糾紛,政府僅被動要求房客循消保管道檢舉不法房東,卻不主動加強查緝作業,該基金會建議設定「落日條款」,在終止日前申報租屋事實,過往逃漏稅既往不咎;落日終止後,應該加強查緝,若有不法予以重罰,並搭配「吹哨條款」和提供獎金。
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也表示,年輕人租不起房的痛點高過於買不起房的民怨,現今租賃市場亂象有二,1.租賃資訊不透明,租賃黑市永遠無法根除;2.租賃黑市不除,再多租金補貼,等等於間接落入房東口袋。他認為因「租賃全面實價登錄」、「租賃契約全面公證」,使租賃市場資訊全面透明化,才能根除租賃黑市,並降低租屋糾紛,全面已整頓敗壞的租賃市場。
(封面示意圖/EBC地產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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