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台和露台能讓住宅空間更延伸,多被用來栽種花草、囤放雜物,用途廣泛,兩者差別即有無遮蔽物,這也常是露台讓人滅火的原因;一名網友在PTT分享,多年前買了有露台的房子,實際住進去後卻發現沒有想像中實用,好奇大家都如何發揮。
原PO發文描述,母親當初看到露台就超級喜歡,空間大概寬3米、長18米,不算坪數、建商送的,說可以曬衣服、種花、烤肉。結果入住到現在已8年,露台似乎沒有想像中實用,只有曬衣服跟種花的功能。
貼文曝光後,版上不少人回應看法兩極,一派認為可以讓小孩玩水、寵物活動、堆放雜物、曬棉被及聚會等等;反對的人則說「接樓上煙蒂衣架盆栽巴底」、「幫鄰居撿垃圾」、「看是哪一樓層的露台啊!低樓層就算了」、「兇宅製造機」、「這麼愛露台戶就買頂樓,不然還要賭鄰居的水準」、「露台還是高樓層露台好」、「通常維護麻煩」、「每天掃菸蒂,骨頭,撿衣架,垃圾」、「低樓層露台還沒看過採光好的」、「露台太小才會影響採光」、「低樓層露台每次都最後才賣完」。
還有過來人分享,之前曾經看過一棟低樓層露台戶,隔壁鄰居可以直接跨過來到你家,中間只有一個比腰還低的小牆隔著,問仲介竟得到「不會有人跨過來,居民素質很好」這種話。而且露台的女兒牆會影響採光,產生陰暗感,少了它陽光還可以直射落地窗,看起來比較明亮。
這麼看來,建商送露台不見得是賺到,選擇高樓層露台戶的比例大於低樓層露台戶,不受歡迎的程度甚至要最後才賣完。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曾指出,若二樓戶有價格不低的情況,露臺戶是最可能的因素,可使用空間較大,又或著可做為店面使用效益,另也可能出於裝潢、帶租約等附加價值,造成價碼上的推升。當然賣方自身考量亦常見,比方口袋深不缺錢,對於社區與自己的物件有信心等,遂令開價走高。
陳炳辰補充,值得注意的是,若將露台加工外推,即使管委會同意,但增建遮雨棚還是有違建的疑慮,除了搭建面積要低於露台的1/3以外,根據法規,露臺、遮雨棚、雨遮等面積,合計若9坪以內,雖然不需立即拆除,但也得拍照列管。
(封面示意圖/好房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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