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擬變更履保制度「蓋6成才能動」賴正鎰:建商資金將斷鏈
鑒於陸續有建商落跑事件,內政部有意變更預售屋履約保證制度,工程進度超過6成才能動用信託資金,對此鄉林集團董事長、商總主席賴正鎰認為,開發商都支持預售屋履保,但不能因零星爛尾樓個案就因噎廢食,拉高動用信託資金標準是「矯枉過正」,擔憂會造成更多建商資金鏈斷裂,引爆更大的連鎖反應。
賴正鎰首先說起建商目前的難處,在於政府已經嚴控土融貸款成數,頻頻實施金檢,全體金融機構多遵守「5成上限」原則,有的甚至貸款壓縮到4成,且其中1成更需等到開工時才能撥款,且土建融的利率也提高到3%左右,申請土地融資後需在6個月內取得建照,若18個月都沒有動工,銀行就會收回貸款,減少買地養地及炒作土地,「這些金融政策對多數中型建商已經是不小的負擔!」
建商金融壓力大 成本高漲帶來挑戰
至於預售屋履約保證,賴正鎰提及政府在2010年公告實施,工程完成到哪裡的進度,就階段使用專戶的錢,當時便對中小型建商興建預售屋產生財務挑戰,很多中小型建商已經退出預售市場,剩中大型建商開發商。如今通膨造成的原物料建築成本大漲,人工成本過重的情況下,多數建商在預售案的金流控制上,更要顯得小心謹慎。
▼賴正鎰透露當年公告實施預售屋履約保證時,已有很多中小型建商退出預售市場。(圖/EBC地產王張琬聆攝)
在履約保證制度下,若有建商因故不能繼續興建時,由受託金融機構或受託執行履約管理者辦理清理處分繼續興建至完工交屋,這些都是對購屋者的保障,他強調,不動產開發商公會會員及建商業界也都能理解並配合。
現有制度已三贏 提高標準恐釀資金斷鍊危機
不過消費者購買預售屋,其目的在取得房屋,而非僅為價金之返還,預售屋興建期間都依照法規專款專用,給預售屋購屋者信心,尤其是預售屋興建期間長達2~3年,建商積極努力達成買賣房屋「產權清楚」、「依約施工」、「如期完工交屋」等目標。
賴正鎰表示,既然這些制度都照常進行中,實在沒有必要因零星爛尾樓個案就因噎廢食,以此提高標準,要求建商須完工達到6成,也就是樓地板面積完工的階段才能夠動用資金,如此矯枉過正將對建商造成更多資金壓力,導致更多建商資金鏈斷裂,反而引爆更大的房市及金融連鎖反應!「希望政府就照現有制度走就可以,這樣才能維持銀行,買家跟開發商的三贏局面。」
(封面示意圖/EBC地產王 張琬聆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