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莊高價收屋抵債 金主毀約不買他喊告 網揭2關鍵:只能自求多福
賣房金額動輒上百萬元,稍有不慎可能栽跟斗,最近有民眾因債務問題急著賣房變現,簽約後買方臨時喊卡,由於代書是對方委託,不僅契約書一問三不知,還得承擔違法作價的風險;專家提醒,簽約後如有收取訂金,能要求10%當作賠償金,同時要盡快聯繫地政局或相關單位,諮詢處置狀況,以免房產遭到過戶或遭抵押借貸等後續糾紛。
民眾在《買房知識家A你的Q中》發文,自稱家人有一戶房子要賣,沒有透漏地點,但強調昨日簽約完成後,今日就收到買家反悔,好奇詢問「這樣賣方有權可以告買方違約嗎?」他提到,交易過程找來的代書是由買方介紹,簽約後契約只給買方,對方還要求做價,但契約書沒有載明責任歸屬,好奇萬一被查到是否要承擔風險
原PO透露,賣房動機是因為胞弟與銀行有資金往來,同時還向錢莊借二胎,必須變現清償債務,由於錢莊允諾收購房子並且吃下債務,才會急著脫手,如今接到金主反悔不買,這才想起是否能求償。
文章掀起話題,多數網友都認為原PO的弟弟很粗心,還有人直言「只能自求多福」、「缺乏內容可能求償為0」,但也有人表示看到網路上有詐騙手法,買家會出一個高價收購房子,然後自己找代書來簽約過戶,之後反悔把房子再過還屋主,但是房子會多好幾筆貸款,好奇是否遇到詐騙事件。
▼文章掀起話題,多數網友都認為原PO的弟弟很粗心,還有人直言「只能自求多福」。(圖/翻攝買房知識家A你的Q)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指出,根據原PO闡述的狀況,,恐怕自已也未詳細瀏覽合約內容,不僅涉及反悔違約處理,還牽涉做價的違法情事,不大確定賣方如此大意的緣由,是否可能在於債務因素過於慌亂,若沒有提供任何印鑑去進行下一步還算事小,頂多尋找下一手買家,要是有相關文件的提供,宜盡快與地政局或相關單位諮詢處置狀況,以免最嚴重到房產遭到過戶,或遭抵押借貸等後續糾紛。
陳炳辰說,房產價值高,要是沒有豐富的交易經驗,都建議民眾委託大品牌的知名房仲業者,像房仲執行相關業務時,民眾在簽名各類合約,包括委託合約、斡旋合約,乃至於買賣交易契約,都應該是買賣雙方、房仲都持有合約或印本,就不大可能會有這樣情況,尤其是直營體系更會有縝密的流程,和顧及品牌形象,交易安全性更有保障。
義理法律事務所律師莊勝榮表示,民眾的遭遇可區分兩個面向,第一個是簽約後是否收取訂金,倘若有收費等行為,確實能要求10%當作賠償金,反之白紙黑字但無涉及價金轉移,即使提告利益受損,畢竟買方隔天就反悔,短時間內無法換算等價租金,沒有實質損害利益很難構成訴訟,這是主要差異。
莊勝榮提到,另一個是網友擔心的實登造假,這個部分「完全不用擔心」,因為房子過戶後一個月內才要實登,但買家立刻反悔等同交易取消,自然沒有實登價登綠的可能性。他提醒,多數人急著賣房子,可能委託房仲介紹的代書,務必索取契約書等副本,還要白紙黑字逐一檢查,避免發生爭議後查無對證。
▼專家提醒,房產價值高,要是沒有豐富的交易經驗,都建議民眾委託大品牌的知名房仲業者。(示意圖/Unsplash)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