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不給簽活約!媽真的想買一急出事了 他怨:限貸抽走最後希望
「限貸令不是要防富人炒作房產嗎?為什麼剛脫離中低收入的家庭會被刁難?」有民眾為媽媽抱不平,單親扶養2個小孩多年,8月買房簽約卻因房仲不給簽活約(貸款沒過就解約),結果貸款下不來而求助無門,唉嘆「被限貸令抽走最後機會」,好奇是否有解決辦法。多數網友都直言,銀行又不是慈善機構,不給貸就代表資格不夠。
民眾在網路論壇Dcard求助,真的想買房的媽媽,卻被限貸令抽走最後希望。他透露來自單親家庭,父親很早就生意失敗跑路,媽媽離婚後做看護扶養他跟哥哥長大,近期房東要收回房子,要求年底前搬離,所以非常急著找房子。
8月初在基隆暖暖區找到「當地人稱為鬼城的地方下斡旋金,金額是270萬,媽媽打算自己貸款180萬買下來」,但下斡旋前本來房仲說可以「簽活約」,還說某銀行評估過就能貸款下來,沒想到簽約當日房仲店長不給簽活約,因心急想趕快買房仍同意簽約,結果一週後銀行不同意貸款,各家銀行也開始調高貸款門檻,因此求助無門。
原PO也描述家庭成員的收入狀況,媽媽目前61歲,月收入約3萬元;哥哥是台北市議員助理,月薪約3萬元但無法提供在職證明及薪資證明;原PO為警員,月收入約6萬元,剛結婚、太太懷孕7個月大,2021年買了總價約900萬元的預售屋貸款正在審核中,年底將交屋。
因為媽媽擔心影響原PO的貸款,所以不願讓他幫忙貸款或當保人。因此上網詢問,「這個限貸令不是要防止富人炒作房產嗎?為什麼我們這種剛脫離中低收入的家庭會被刁難?」
▼房仲不願意簽活約,導致原PO媽媽貸款下不來恐面臨違約。(示意圖/取自Pexels)
網友解釋,這個不叫限貸令,《銀行法》72-2已經實施很多年了,「法條本身是約束商業銀行,不是用來實現居住正義的」、「72-2已經30年、現在房貸30~40年、投資客又在教無限寬限期一直轉貸,不還本金、再加上房價被炒高、一間房的房價是以前的2-3倍、水位才會一下就滿了、你不要搞錯對象、害你的是那些投資客不還本金、又把房價炒高的」。
網友也指出,銀行限貸本來就不是防富人,「富人炒作融資,也會評估自己本身狀況,更何況人家銀行就是要借給有錢人,名下多間房產跟金流的人,起碼人家有保底的東西可以還」、「窮人都以為政府要打富人,別傻了一堆有錢人都拿現金的」。
甚至直言媽媽的條件不佳才會貸不下來,「一個月1/3薪水還款,要15年,都76歲了。 除非房子條件很好,但看你說被稱為鬼城我想應該也不怎樣」、「你是銀行你會貸嗎?銀行又不是慈善機構」、「銀行不給你貸,不就代表資格不夠,沒這個屁股還要買房,沒這個能力就乖乖租房」、「像你媽這種本來就條件不好的貸款正常被擋,談居住正義是給你有房住,不是一定得給你買房才算」。
但也有同樣遇到貸款卡關的網友同仇敵愾,「官員應該走出辦公室來看看實際的現況,不要濫殺無辜!」、「限貸令真的影響好大⋯好多不太友善的發言可能都不理解這波影響力有多嚴重吧」、「現在受影響的才知道,當水位滿時,受影響最大都是小老百姓」。
更直指房仲問題也很大,「只能說你們被惡質房仲話術了,買房急不得,一急肯定掉坑」,還提供專業建議,可找不受《銀行法》限制的土地銀行、在地信用合作社、農會,甚至是最近跳進來搶房貸大餅的保險業。
另外也有人建議由原PO警員的身分來申請,「應該由你當借款人或是保人,多一間150(萬)的貸款不會怎麼樣,你負債比還很寬裕,千萬別用到違約」、「如果要以媽媽為貸款人,可以讓哥哥當保人」。
最後也建議與房仲協議延後交屋時間,盡快找新的承作貸款業者,即使利息高一點也沒關係,「一般都是綁約一年,之後再轉貸或是申請利率調降就好了。這樣還是比違約或是失去斡旋來的好。」
(封面圖示意圖/東森財經新聞張琬聆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