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夫妻來說,婚前的財產屬於自己,而婚後所購買的房子,一旦離婚則需要平分,因此如果夫妻間有一人在婚前就擁有房子,日後就常常會因為房貸該誰負責、換屋款要怎麼分配等等問題產生糾紛。
一名網友就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上發文,表示自己一家三口目前住在自己婚前買的10多坪套房中,由於小孩漸漸長大,想要將套房出售換成大房子。目前的房貸、房屋稅等等…都是由原PO負責,頭期款則是娘家幫忙,先生只負責水電費和部分孩子開銷,然而先生每次吵架時都把離婚掛在嘴上,現在要將房子出售換屋,先生最多也是幫忙分擔一半的房貸,不會幫忙頭期款的部分,讓原PO在思考,有什麼方式可以只用自己的名義買,未來離婚時不需要和丈夫分配。
不過網友們卻都一致勸她千萬不要將自己本來的套房賣掉,而是可以選擇租屋,建議「房子留著出租,你們去租屋這樣妳才不虧」、「賣掉舊房去買大房你會後悔,建議出租套房租金自己收,跟先生去外面租房平均分攤家用孩子開銷,對自己比較有利」,而這名丈夫動不動就喊著要離婚的舉動,更是讓大家力勸她不該一起買房,「婚姻不穩定,不要賣不要買,先用租屋的」、「你們去租屋!不要買房!不然之後會變成一天到晚叫妳滾出去!」
如果真的要買房,大家要原PO先做好事前的準備,建議「先把夫妻財產分別制辦了」、「改成分別財產制。婚前父母的贈與不計入離婚財產分配。之後的房貸要計入。建議直接找律師問,有些資金清楚一點,以後需要會比較好處理」、「你如果要賣也沒有不行,但把這間房子拉出來寫協議,要記得去法院公證」。
雖然婚前所擁有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下,離婚後不用納入分配,不過律師呂秋遠也曾說明,婚後繳付的房貸必須納入分配,因為是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
睿均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游嵥彥對於這類狀況,也曾建議當然不要把婚前房賣掉,如果擔心丈夫會分得自己在婚前或婚後其他財產的話,是可以約定分別財產制,各自名下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各自債務也各自負擔。
(封面示意圖/好房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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